據悉,“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最早是在2004年10月份提出的。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具有客觀的時代背景。”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員劉興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國有企業在改革中存在有對社保基金的歷史欠賬,另一方面當前社保基金確實面臨著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資金缺口壓力。通過國有資本的適度劃轉,可以更好地保障社保基金的正常運行,同時確保社會保障體系的安全。
記者梳理發現,雖然近幾年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工作一直在進行,但從種種跡象表明,該工作有望在今年有較大進展。
具體來看,在去年3月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明確國有資本劃轉是基金資金構成方式之一的基礎上,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給出更為明確的劃轉信號。通過對比發現,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辦法”,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其表述上改為“穩步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與此同時,樓繼偉近日表態稱,今年將推動完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爭取方案盡快出臺并抓好落實,同時抓緊研究國有資本劃轉后的管理運營問題。
在劉興國看來,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前提是要有一個完善的劃轉方案,以及國有企業本身的持續穩健發展。從當前情況來看,預計下一步的劃轉重點將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合理適度提高上市公司股權劃轉比例,另一個是將非上市公司股權納入國有資本劃轉范圍。
但他也指出,對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來說,目前最大的難點可能還是在于劃轉比例以及劃轉范圍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