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后回訪 助力外企復產復工
日期:2020-02-28 15:23:03 來源: 點擊:
2月21日,宜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胡銘協同相關庭室走訪轄區一外商企業,了解該企業經法院庭外調解后,案涉工程后期建設情況及此次疫情對該企業的影響進行調研。
案情回放:2016年11月11日,原告安徽某國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與被告安慶某外資企業簽訂了《安慶某外企五期自動倉儲及附屬工程承包合同》,原告訴稱:2017年11月8日,被告因需求調整,要求原告暫停該企業自動倉儲及附屬工程倉庫貨架噴淋管道暫停施工及采購,給原告造成了很大損失。原告多次催告被告要求對變更內容價款進行確定并要求復工,但被告遲遲不予以確認,致工程停工至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訴至法院。宜秀法院受理該案后,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反復與雙方當事人溝通,積極做思想工作,最后雙方達成庭外調解協議。
經調查,該工程按照約定,于2019年12月20日重新進場處理,1月20日停工,選定2月10日復工。但由于疫情,相關開工的手續主管部門未批準。對該工程因疫情順延的問題,雙方已經達成共識,待疫情結束后,迅速恢復建設。
同時調研中了解到,該公司系安慶市宜秀區開發區因疫情首批恢復的生產企業,于2020年2月10日復工,因疫情形勢依舊嚴峻,在疫情預防依然采取多種措施,如進入廠區需經過:洗手、烘干、測體溫、掃碼核對近14日的行動軌跡、登記、進入噴淋式消毒通道等,并且每天進行兩次測量體溫措施,法院對該企業的精細防控措施予以贊賞。該企業目前處于部分復工狀態,約70%的復工率。目前在合同的履行方面未出現違約等情形。
最后,宜秀法院對該公司在恢復生產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法律糾紛,給予了一些司法建議。此次走訪受到該企業的高度評價。(吳曉霞)
上一篇:宜秀法院:護航企業復工復產,保障民生需求
下一篇:宜秀法院:多舉措落實疫情防控包保工作責任